企业改制公司治理律师 - 央企产权转让建立信息联合发布制度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1-11-07 09:51) 点击:92 |
企业改制公司治理律师—连会有律师: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并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企业改制、并购、重组、公司制理的法律业务,为顾问单位提供尽职调查,编制《尽职调查报告》;协助产权持有单位或改制企业完成国有产权界定,代理产权持有单位或改制企业处理国有产权方面的纠纷;制作《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制作《国有产权转让方案》;协助改制后公司制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规章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董事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外部治理体系,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等独特、周到的服务,让顾问单位有效化解风险,提高效益。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搜狐博客:http://i.sohu.com/blog/home/entry/index.htm 新浪博客:http://i.blog.sina.com.cn/blogprofile/index.php?com=1 央企产权转让建立信息联合发布制度 从 此外,从3月起,在5家全国性财经报纸的固定时间、固定版面上,读者也可以看到全部央企产权转让信息,而不是像以前只能在某一家报纸上看到某一家机构的挂牌信息。 出现上述变化的原因在于,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4家央企产权交易试点开始实施了央企产权转让信息联合发布制度。该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标志着中国产权交易市场统一化的制度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 接到通知后,沪、京、津、渝4家产权交易试点机构都在第一时间积极准备,并就联合发布具体操作方案作了仔细的研究和妥善的安排。 参加签约仪式的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副局长邓志雄表示,产权市场的核心作用就是把信息平等公示给所有潜在投资人,只有最大广度和深度的信息发布,才能体现“公开”和“竞争”的产权市场运行准则。联合发布制度的实施对产权市场信息披露渠道的整合与扩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沪、京、津、渝4家国内最具规模的产权机构在北京与国内最主流的财经媒体签约联合发布产权转让信息,标志着产权机构信息化建设正迈向新的高度;标志着产权市场最核心的环节即信息披露,正由地区分割走向全国的联合;标志着中国产权市场正在以最开放的姿态迎接资本市场的大潮。 中国产权市场自发端于1988年以来,至今已走过20年的历程,在促进国企改革,推动各种所有制产权有序流动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然而,一直以来,产权市场始终处于机构、规则分散的状态,这也限制了其积极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因而,中国产权市场要想真正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加充分发挥其功能和优势,建立统一的产权交易大市场就是必然选择。 从这个意义上讲,央企国有产权转让信息联合发布制度在产权交易规则统一化进程中进行了非常有益的探索。但很显然的是,中国产权市场统一化进程仍然任重而道远。 转自:企业改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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