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 共同认可事故发生的事实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1-10-31 18:11) 点击:65 |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及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赵燕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并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在如何办理交通事故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人身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修车费、车辆减值损失等直接物质损害及误工费、承包费、营运损失、交通费、拖车费、租车费、电话费、运输费、货物清理费、路产赔偿费等间接物质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等保险理赔数额的合法计算;驾驶员、雇主、驾驶员所在单位、挂靠、出租人、发包人、出借人、修理人、保管人、质权人、道路设施设备管理人、机动车所有人等赔偿主体的确定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办案宗旨:让责任方尽可能减少损失、让受损方及时得到合理赔偿。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交通事故“私了”的六个步骤之五:共同认可事故发生的事实 事故当事人双方不能就交通事故问题进行协商,共同认可,就会产生分歧。一般说来,如果在第二个环节中,双方共同选择“私了”的方式处理事故,那么就应当采取理智的、诚信的态度对事故发生的事实尽快达成共识,不要在一些枝节末梢上纠缠不休。从另一个角度讲,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实施,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尽快“私了”事故提供了保证。 (一)容易共同认可的事实 1)事故发生的时间。发生事故后,双方只需核对一下手表或车辆上的时钟时间即可。但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①在没有时间限制的地方发生事故,双方认可的时间如果相差了几分钟或十来分钟,可共同认可一个大约的时间,并写在《协议书》或记录纸上,如:“ ②如果有一方驾车在禁止的时间内驶入某车道发生事故,那么在时间的认可上就应相对准确。可用手机立即拨打本地的时间问询台,共同认可准确的“北京时间”。当然如果事故损失不大,有违规的一方愿意当场赔付现金“私了”,另一方当事人就大可不必为了时间问题而“较真”,因为“私了”的初衷之一不就是花钱买时间吗?何必为了“时间”而浪费时间呢。 2)事故地点。事故双方只要有一方熟悉事故的点也好认可,但是,遇到双方都不熟悉事故地点,就容易对地点的认可问题犯休。此时可先辨别一下方向,然后通过几种简单的方法确定道路的位置: ①向附近摆摊设点的生意人或知情的过路人进行询问; ②观察道路边上路牌的名称、电线杆上的编号或某单位、某建筑物的名称。 3)当事人的身份和联系方式。事故双方只需互相查看并记录对方的驾驶证或身份证即可。如果对方提供不出这两种证件的其中一种,又不能当场赔付现金,最好及时报警;对联系方式的共同认可,最好互相拨打一下手机。如果某方未带手机,可让其当场提供一个联系方式和联系人的姓名,并立即拨打进行核实。 4)机动车牌号和保险凭证号。车牌和保险凭证应当依法分别安装在车体上和前风挡玻璃上,事故双方只需互相查看并记录即可。如果某一方缺少其中的一种,应当立即报警。 5)通行方向和接触部位。第三章已经讲过,通行方向不同,双方的接触部位就有所不同。发生事故必然在双方的接触部位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并留下痕迹。通过现场勘查手段,可以根据接触部位的痕迹来确定双方的通行方向。对这个问题双方容易达成共识,记录时只需用文字简单进行表述即可,如:“甲方驾车由东向西行驶,乙方驾车由北向南行驶,甲车前部与乙车左前门接触”。 (二)容易产生分歧的事实 容易产生分歧的事实,主要就是双方的具体交通行为是否违法。前面讲过,不管哪种形态的交通事故,其发生必然由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所导致(意外事故除外)。对这个事实的认可是极其重要的,它直接涉及到当事人的责任问题和赔偿问题。因此,“私了”中经常出现对这个问题“纠缠不休”的情况。常见的有: 1)在有红绿灯控制的路口内发生事故时,事实上肯定有一方当事人闯红灯,但双方都不承认自己有闯红灯的行为; 2)多车连续追尾的事故,中间的车不承认自己撞了前车,而是强调由于后车撞了自己,惯性的作用才使自己撞了前车; 3)两车在同一车道前后碰撞,前车称是后车追尾发生事故,后车称是前车溜车或倒车发生事故; 4)转弯车与直行车碰撞,本来事实很清楚,应当是转弯车让直行车先行,但转弯车往往辩称自己车已经快转过去了,是直行车没有保证安全驾驶而撞在自己车的侧后部; 5)在遇有车道减少的情况时,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但是某一方却强调对方是并线未让行所致; 实践中还有许多容易产生分歧的情形,就不一一列举了。一般说来,如果在第二个环节中,双方共同选择了“私了”的方式处理事故,那么就应当理智地对事故发生的事实尽快达成共识,不要在一些枝节问题上纠缠不休,更不要无理取闹,嫁祸于人。从另一个角度讲,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实施,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尽快“私了”事故提供了保证。 法律快车交通事故栏目组温馨提示,以下内容或许对你有用: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知识、2010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也可以在栏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寻找相关知识。 转自: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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