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 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1-10-29 12:28) 点击:87 |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及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赵燕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并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在如何办理交通事故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人身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修车费、车辆减值损失等直接物质损害及误工费、承包费、营运损失、交通费、拖车费、租车费、电话费、运输费、货物清理费、路产赔偿费等间接物质损害数额的合法计算;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等保险理赔数额的合法计算;驾驶员、雇主、驾驶员所在单位、挂靠、出租人、发包人、出借人、修理人、保管人、质权人、道路设施设备管理人、机动车所有人等赔偿主体的确定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办案宗旨:让责任方尽可能减少损失、让受损方及时得到合理赔偿。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案情】 法院经审查认为:莫某在该村大队院内骑自行车向院外正常行驶,被告刘某骑摩托车从后面撞倒莫某,且刘某承认是酒后驾车撞人,交通事故的责任在刘某,莫某不负任何责任。判处刘某承担莫某的交通事故损失,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共计4500元。 【案例分析】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的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该法第119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公路是指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市间、城乡间、乡间能行驶汽车的公共道路(包括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 在现实生活中,在道路以外发生的交通事故,有其特殊性,取证、鉴定和处理都有一定的困难,某些交通管理部门可能嫌麻烦不愿受理。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无论发生地点是否在道路上都须按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这样才能全面地解决由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提示】 在道路外发生的交通事故一样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解决。 法律快车交通事故栏目组温馨提示,以下内容或许对你有用:交通事故处理流程知识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知识,也可以在栏目交通事故精神赔偿中寻找相关知识。 转自:找法网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