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梁志强
梁志强律师
北京 朝阳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梁志强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因承租的店面原因开不了业能要房东赔吗?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3-23 11:42)    点击:390

因承租的店面原因开不了业能要房东赔吗?

  承租人与房东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双方就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屋的用途等事宜。房东作为店面的出租人,理应保证房屋在租赁期间能够符合正常使用的要求。店面有问题导致不能开业,显然房东没有履行在租赁期间保证房屋正常使用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如果承租人因为所承租的店面原因导致迟迟不能开业的话,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并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梁志强律师提供“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梁志强律师,梁志强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梁志强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439481011,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梁志强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朝阳区律师 |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梁志强律师主页,您是第33028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