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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是取消合同赔偿损失还是协商更改合同?门面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 长沙市岳麓区浪琴湾安置小区C9栋1号 门面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门面租给乙方作商业用途。租期自 2013 年 7 月 20 日至 2019 年 7 月 20 日止,共 6 年。甲方保证六年之内(含六年),租金不涨价。
二、门面租金为 元/年,每次交付一个年度租金(12个月)计 24800 元,先付后用。甲方收到租金后出具收款凭证。乙方应按时交付租金。订金贰仟元。
三、门面水、电费由甲方按实际用量每月代收代缴,水费单价3元/立方,电费单价1元/度。若遇水、电费涨价,按当地有关政府部门规定价格收取。(水表 度,电表 度)。
四、甲方提供门面钥匙1套,共计5片。
五、甲方将门面交给乙方后,乙方需要自行装修,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及添装设备费用由乙方负责,租用期满退还门面时,装修按来修去丢的原则。
六、租赁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遵守安全消防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保证门面的安全,如违反安全消防和安全用电的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承租经营中,凡涉及工商、税务、城管、卫生检疫、公安、计生等部门的所产生的权责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有损门面结构的经营活动,必须服从当地街道办事处的管理及要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确因特殊的原因,甲方必须收回或乙方需要退租门面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对门面没有任何转让、转租权,合同到期如乙方不愿意续租则无偿退还甲方门面。乙方有权对门面招商合租经营。
十二、租赁期满时,乙方需要继续租用,需在期满前1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甲乙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另定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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