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了”交通事故的注意事项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1-09-02 04:19) 点击:406 |
我们很多车主都遇到过交通事故,但很多时候我们为了尽快了事,往往与受害人“私了”,但“私了”之后,我们再去找保险公司理赔,很多时候被保险公司说“不”了。 很多人遇到过这种情况:出了交通事故,由于事故比较小,交警也到了现场,车主和受害人经过一翻理论后,双方“私了”。而交警到现场,由于双方“私了”,也就没有开出事故的证明。 由于没有事故证明,在保险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就会拒赔。因为在保险理赔中:交强险分为有责任、无责任二种;而三责任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的理赔依据分为:车主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在理赔上交强险无论是有责任还是无责任保险公司都会赔偿的,而三责险、车损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则是严格按这五种责任来确定免赔(也就是保险公司不赔的部分)问题的标准。如果没有交警的证明,则车主在这次事故中所负的责任将无法得知,保险公司肯定会拒赔的。 虽然交强险部分如果是无责任的,其理赔标准为死亡伤残为1.1万元、医疗事故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为100元。由此可见,交警证明的重要性。 咨询保险公司查勘理赔工作人员或者保险专业人员 出了交通事故,我们首先想到的打交警的电话,然后再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报案,告诉保险公司出了事故,然后告诉保险公司在哪里出了事故,车牌号码是多少等,至于损失情况就不要和保险公司说。 保险公司的查勘理赔人员一般在30分钟的样子会到事故现场来拍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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