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事故案例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1-08-22 09:18) 点击:155 |
民事起诉状 原 告:*** 女,汉族,1972年8月26日生 住 址:河南省鲁山县******** 被告一:*** 男,汉族,1969年5月13日生 住 址:宿迁市沭阳县********* 现住址:吴中区****** 联系电话:*********** 被告二: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 地 址:江苏省********** 负责人:*****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一、二支付原告各项损失合计63179.29元(详见赔偿清单,其他费用待再次鉴定后再行主张),其中被告二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超出部分由被告一承担。 2、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1年2月21日22时20分,原告在下晚班途中横过马路时被被告一驾驶的苏N1H119二轮摩托车撞到,导致原告受伤。事发后,被告一驾车逃逸,后被查获。经查,苏N1H119二轮摩托车在被告二处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该起事故经苏州市交巡警支队吴中大队勘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一对该起事故事故承担主责,原告承担次责。 原告认为,被告一在行驶至交叉路口时忽视行人安全,车速过快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且事故发生后,被告一未保护现场,驾车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被告一对该起交通事故理应承担全部责任。 此次事故对原告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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