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六月份我的伙伴在民治天虹这里转了一个门面,我们本来商量好的是她付头期,我付尾期,转让费是四万五,后来发现合同有问题,之前那个老板骗我们说这边的合同都是这样写的,写了不允许转让是怕遇到违法犯罪的人房东不想承担后果,后来我们就准备转手,下家也是说要房东签字,后来没谈成,再后来我们跟他协商,他说等房东回深圳就可以签字,又拖了一个月,拖掰了,又遇到人想转,但是房东打电话给收租的人说不允许转,最后又搅散了,收租的人跑过来闹,跟别人说房东明年就把房子收回来,说我们傻被骗了,我们就又约他谈,这样也拖了三个月了,后来就吵起来了,他说,只是转经营权和物品,店铺还是他的,说我们只是在给他打工,我说这是违约合同,叫他赔偿,他说,要我们去告他,我们也是两个女生,这样我们真的没有办法,希望您能帮到我们,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