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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合同律师谈女服务员不满老板拐骗其幼子获刑3年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1-07-26 12:55)     点击:214
旅店女服务员李某因不满老板郭某,乘看店之机拐走郭某不足两岁的儿子,并丢弃在小旅馆中,后警方在丰台一救助站内将幼儿找到。昨天通州检察院透露,李某因拐骗儿童罪、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甘肃女青年李某,小学毕业后就在家乡及山东、山西等地打工。2010年10月9日,李某来到通州马驹桥,进入郭某经营的旅店当服务员,负责住宿登记及打扫卫生。工作中,李某与郭某产生矛盾,对其怀恨在心。
  
  检方指控,2010年10月23日,店主郭某回家做饭前,将熟睡的儿子交给李某照看。李某见店内无人,为达报复目的,便将郭某的儿子抱走,并从前台偷走1000元现金及旅客的一部手机。当晚,店老板郭某回到旅店后,见儿子及员工李某均消失,遂在附近进行寻找。在寻找无果后,郭某向通州警方报案。
  
  2010年12月初,侦查员通过走访调查,发现丰台儿童救助站收养的一名男童与郭某儿子的体貌特征相似。民警立即赶赴救助站,通过亲子鉴定确定该幼童正是郭某的儿子。同年底,已逃至江苏的李某被警方抓获。李某交代,她将孩子偷出来后,带到丰台卢沟桥一旅店住下,并向店主谎称孩子是自己的,与男友吵架离家出走。三天后,她因担心承担责任,便将孩子扔在了旅店内独自离开。
  
  昨天,通州检察院透露,李某因拐骗儿童罪、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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