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可否要回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2-03-28 01:11) 点击:823 |
【案情简介】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在房屋没有变更到孩子的名下的情况下,张先生是可以随时撤销该房屋的赠与的。但是律师同时提醒张先生注意另一个问题,这套房屋是张先生与钱女士婚后购买的住房,属于夫妻的共同的财产,因此如果撤销的话,张先生也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得的部分即一半的房产份额行使撤销权。 经过律师的详细分析,张先生明白了其中的法律关系并委托律师处理此事。律师经过大量的调查工作取得了相关的证据,将案件诉讼到了法院。 【案件结果】 最终该案经过几次开庭审理,在法官和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该套房屋由张先生和其孩子共同所有,房屋最终登记在了张先生和孩子两个人的名下,张先生自然也就又回到了该房中居住。这样的结果既彻底的解决了张先生的困难同时又维护了双方的亲情,几方当事人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 【律师感言】 准确详尽的法律分析和完整充分的证据链条以及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不但能很好的打赢一场官司更重要的是能够真正的解决当事人的问题。 承办律师:乔传浩律师 咨询热线:1582211396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