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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德
张立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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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1201200510345026
  • 资格证号:
  • 地区:天津-河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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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商标纠纷案件中证据的适用方法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0-08-15 06:02)     点击:403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里的事实则是能为证据证明的事实,不是仅为人们表述的事实。因此诉讼中如果运用好手中的证据是赢得诉讼的关键,特别是在商标纠纷这样技术性强的诉讼中适用好手中的证据对赢得诉讼更是至关重要。
笔者在从业若干年中,从处理商标的各类纠纷中归纳了两点适用证据的方法仅供有事的朋友参考。
一. 比较证据法
实践中,商标纠纷大多表现为非注册商标相似注册商标。比较证据法在这类的诉讼中应用最广。所谓比较证据法就是比较注册商标和侵权商标在设计思想,商标布局,文字运用,色彩搭配等方面的相似度从中得是否构成侵权的结论。运用比较证据法应注意综合适应各种比较点。比如设计思想和实际的商标布局要结合分析,孤立地比较某一比较点往往使说理空洞无力。
我在参与商标纠纷案件的审理中应用比较证据法获得了不少成功。我也希望有事的朋友重视研究使用这方法。
二. 推介案例法
推介案例就是将历史上类同的商标纠纷案例归纳出来,找出对本案件有助的案例提供给法官,达到影响法庭审理的目的。这方法也仅适用于非注册商标相似注册商标的案件中。在运用这一方法时,应耐下心来查找大量的相关资料,这包括官方在报纸,网络或相关媒体上公布的案例。运用这一方法虽然不会对案件审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但影响审判人员的思维方式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我在参与的商标纠纷案件审理中经常运用这一方法,把案例作为案件材料一并送给审理案件的法官,为赢得官司的胜利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以上两种方法是个人的一点拙见,仅供有事朋友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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