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邓广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怎样界定高利贷?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4-07 03:12)     点击:401

怎样界定高利贷?

由于前资本主义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劳动生产力水平低,生产规模小,小生产者一般都经受不住意外事故的冲击(如天灾人祸),一旦遇到意外事故,就无法维持原来的简单再生产,无法维持生活。在这样的情况下,小生产者(农民和其他小手工业者)就不得不向放高利贷者借钱或实物,以维持生产和生活。放高利贷者正是看到了借者为了维持生存这一点,就无情地抬高利率。如果借钱的人不是为了生活和生存,而是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那样,借钱是为了投资,获取利润,那么贷款的利率高了,使得投资的利润大部分或全部被高利贷的利息侵吞,借钱的人就不借了,贷款的利率自然也高不上去。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邓广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损害赔偿  土地征收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邓广律师,邓广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邓广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50233152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邓广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梅州律师 | 梅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邓广律师主页,您是第14652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