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迁安市2014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4-07-24 17:36) 点击:886 |
关于迁安市2014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冀政转征函〔2014〕330号 迁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2014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征收集体建设用地32.0492公顷。按照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使用。 二、你市要严格按照拟定补偿方案组织落实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市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提供用地,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2014年1月22日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