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民律师:大学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专题问答3:学历造假被辞退后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金? |
分类:法学论文 时间:(2014-06-12 16:29) 点击:829 |
3、学历造假被辞退后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金? 答:不能。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 制作使用假学历属于违法行为。 学历证是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由学校颁发给成绩合格学生的证明学习经历的证件。学历证只能由毕业学校经过招考、学习、考核等严格程序后颁发,学校颁发学历证是国家教育部门授权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制作学历证。学历证能够证明持有者具有相关教育层次和受教育学校,劳动者持有高层次的学历证,会有更多的就业机会,用人单位也拥有高学历层次的劳动者入职。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提供给用人单位真实的身份、学历、工作经历和技能等方面的信息。假学历是劳动者提供虚假的学习经历,使用的目的是获取不当利益或就业机会。 第二, 劳动者使用假学历证签订劳动合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属于欺诈行为。 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往往对劳动者的学历、经验、技能都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并且越好的用人单位,越希望招用优秀的高学历人员,用人单位会提供比较丰厚的劳动报酬。劳动者采用隐瞒真实学历层次、提供虚假的学历证书方式,骗取用人单位的信任,致使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这构成法律规定的欺诈。 第三, 劳动者使用假学历证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依法订阅即具有法律约束力,表明劳动合同订阅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而劳动法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阅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专家提示: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提供真实的情况,否则可能会因违法而导致合同无效,如发生纠纷,其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不是由合同的哪一方决定的,需要通过法律途径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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