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民:如何正确理解中国特色“新四化”的深刻内涵? |
分类:法学论文 时间:(2014-01-23 13:58) 点击:758 |
王树民律师《新型城镇化法律实务100问》之一: 如何正确理解中国特色“新四化”的深刻内涵? “新四化”是指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中共中央基于“到2011年底,全国城镇人口已经达到6.91亿,城镇化率首次突破50%关口,达到了51.27%。”的实际情况,在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新理论。 “新四化”中工业化是主导、信息化是手段、城镇化是重点、农业现代化是基础。具体要做到: 一是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着力推进产业升级、增强竞争力,推进信息网络技术广泛运用,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 二是推动工业化与城镇化良性互动。构筑优势互补、合理分工的城镇产业发展格局,促进产业集群、城市群布局、人口分布相衔接,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生活,提高城市宜居水平。 三是推进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着力推动工业反哺农业,促进城乡产业协调发展;扶持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引导农业劳动力和农村人口合理有序向城镇流动,使农业更多得到城镇化、工业化支持,促进农业发展专业、规模、集约生产,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电话15931108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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