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律师您好!目前我的情况是,2014年领结婚证后老公爸妈出20万首付买房(当时问我俩选旧房还是另买新的自已供)房产证我俩的名字,一直我老公供房,还剩14万房贷,我养孩子,期间没有在一起生活,也没给生活费,现在他提出离婚,叫我退出房产名字,补偿我六万左右,我不同意,后协商房子卖掉扣除房贷后各分一半,孩子归我,每月给700扶养费!开始他同意这些条件,就叫中介卖房,去年底已经跟新房客签了购买合同,收了三万订金在中介那里,但他把土地证搞不见了,年前回去叫办理挂失,但没办成功,今年他却说不办了,给我两个方案,把20万首付在卖房款里扣出还给他家人,或者我个人承担房贷14万,才同意卖房,而且他已经停止两个月没供房,跟客户签的合同月底到期,不卖的话要双倍赔偿,也要求我赔偿一半,合同我的名字是他代签的,不赔的话对方就会起诉,银行接着就会收楼拍卖,请问在法院会判我必须要还他父母20万吗?另外小孩的扶养权会判给我吗?我该主动起诉离婚还是等他起诉呢?我该怎么做?我需要请律师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