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拆迁律师: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前要做哪些准备?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7-08-03 14:46) 点击:51 |
来硕征地拆迁律师: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前要做哪些准备?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前要做哪些准备? 第一,查看有没有拆迁主体资格: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注意两个名词: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一,查看有没有拆迁主体资格: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注意两个名词: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第六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二,查看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以防拆迁人先斩后奏,有意扩大拆迁范围。《条例》第九条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第三,查看拆迁实施单位有没有拆迁资格。《条例》第十条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注意:如果是委托拆迁的:要查看授权委托书。受托拆迁实施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条例》第十一条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第四,查看房屋是否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因为代管房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补偿不合理,协议不要签,只要房子保住协议不签还是有极大维权的可能,可联系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13601297308,我们有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团,详情可查阅wenxinchaiq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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