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拆迁律师:律师解决拆迁补偿“拖欠问题”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7-06-21 11:43) 点击:19 |
来硕征地拆迁律师:律师解决拆迁补偿"拖"得问题 【基本案情】 福建尹先生三年前就与北京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签字后,房屋便遭到了拆迁。但是在拆迁后,房产公司总是以各种理由拖欠尹先生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在这在三年的时间里,善良的尹先生一次次的相信该房产公司会给与补偿,但是一次次的失落。 最终,在朋友的劝解下,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便委托了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望其可以为自己成功要回拆迁补偿款项。 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24小时):13601297308,想了解更多请输入以下网址:www.wenxinchaiqian.com,燕薪律师详细信息:www.sohu.com/a/146410035_668526 【案件过程】 来硕所拆迁律师在介入此案后,便着手对案情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此案的难点是房屋已被拆了三年,距离现在时隔已久。 来硕律师查看了当时所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其中约定:采取产权调换就地安置的形式进行安置补偿,因为房产公司没有对尹先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所以他们属于违约行为应该进行赔偿。 最终,在北京专业拆迁律师多方走访调查下,收集到了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该房产公司明显的违约责任。 【案件结果】 来硕律师在法庭上就合同目的入手对合同进行分析,认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目的就是为了给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其他与此目的相违背的条款或观点均不能成立。法院最终认可了律师的意见,依法判决该房产公司给付尹先生房屋拆迁补偿款并赔偿60万余元的违约赔偿金。 尹先生对此结果非常满意。 【律师提醒】 由于被拆迁人不懂法,在与拆迁人签协议的时候处于弱势地位,当拆迁人在拆迁补偿协议中设置格式条款或霸王条款,甚至陷阱条款时,被拆迁人很容易吃亏上当。如果在签订协议之前,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对协议进行审核把关,这样就可以避免上述风险,保障被拆迁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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