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征地律师-农村集体土地的所属范围有哪些?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7-04-26 11:07) 点击:48 |
昨天讲解了农村集体土地纠纷的产生原因以及处理方式,那么农村集体土地所属的范围有哪些? 1)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也就是说,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原则上属于集体所有。如果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则属于国家所有。应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法律指的是狭义的法律,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所以说城市郊区和农村普遍都属于集体所有。如遇到集体土地征地纠纷,可以去看前几期我们关于集体土地纠纷的文章,也可以直接咨询我们(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13601297308),及时聘请征地律师的介入,也是保护自己土地和合法权益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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