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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拆迁律师:违建房办理不了房产证怎么办?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7-03-13 10:48)    点击:52

合同中会有逾期交付房屋和逾期办理房产证的约定,对方需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否则开发商违约,业主拿产权证的时间会拖后。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预售合同购房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现房购房人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

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13601297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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