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六种情形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1-05-31 16:56) 点击:829 |
作者: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库建辉律师 13810752869 问题: 库建辉律师,您好,我想再问您一下,如何去判断信用卡是否是恶意透支,都有哪几种情况?谢谢您。 北京库建辉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规定,结合近年来的司法实践有六种情形,即: (一)行为人是否具有还款的能力。如明知没有还款能力仍办理信用卡并进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的表现为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等;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以上的几种情况均可推断出当事人的主观目的,所以一般认定为恶意透支。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