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08-20 11:41) 点击:387 |
什么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行为。认定这一事实,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与他人共同居住者是有配偶的人;(二)是与婚外异性共同居住;(三)不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如果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那就构成重婚了。(四)共同居住是持续、稳定的。偶尔在一起共同生活不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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