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怎样申请法律援助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4-01-05 15:35) 点击:18 |
作者:安福县法律援助中心值班人涂麟整理收集如下: 1.尚未委托律师担任代理人、辩护人,也没有被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2.在本省范围内,公民获得法律援助一般需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事项范围。对于通知辩护、通知代理案件,需符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一)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经济困难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工作需要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 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经济困难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目前,我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为:低收入标准或最低工资标准。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当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 哪些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法律援助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1.重度残疾的或者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 2.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主要包括: (1)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 (2)领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困难家庭的; (3)由政府或者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 (4)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 (5)获得司法救助的; (6)因意外事件、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 3.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1.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 2.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 3.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 4.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民事、行政案件的事项范围包括: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3.请求发给抚恤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6.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7.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8.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9.农民工在劳务方面或返乡创业、就业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导致利益受到损害; 10.农民因购买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质量低劣产品导致经济损失; 11.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在人身财产权益等方面受到损害;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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