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94方案,95、96方案的区别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3-08-22 15:23) 点击:575 |
关于上海94方案,95、96方案购买公房的问题虽然10余年过去了,但是这个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纠纷仍然很多。老百姓对所谓的94方案,95、96方案并不了解,讲起来也非常吃力。现特对上述问题作如下归纳: 一、上海市从九四年开始房改,我国《房地产管理法》是九五年生效的。当时的政策规定房地产权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由家庭人员协商将某位成员的名字写在房地产权证上。 “按94方案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为一人的,在诉讼时效内,购房时的购房人、工龄人、职级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主张房屋产权的,可确认房屋产权共有。对该处公房无购房资格而与有购房资格人协议出资购房的人,主张房屋产权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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