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办证违约金诉讼时效判例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29 02:33) 点击:291 |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逾期办证违约金 诉讼时效 判例 2003年11月24日年李某购买北京市A开发商(以下简称“A公司”)的商品房,约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三十日内,双方持合同和有关证件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李某当日交清全部房款,但A公司一直未办理房产证。2007年,李某委托笔者将A公司诉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诉讼请求:1.要求A公司立即为其办理房产证2.要求A公司给付自2003年12月25日截止房产证办理完毕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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