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因旅客插队与旅客发生争执,旅客动手打人,我还手后导致旅客肠破裂春节期间,在客运公司上班,公司要求加班维持站场次序,在维持次序中,一旅客插队,和我们发生争执,并且先动手打人,然后我还手后,导致对方肠破裂【是早上发生的事情,当时那个旅客理亏就走了,然后下午发现身体不适病报警住院】,我在下午接受公安调查后并交纳1万元保证金才把我放出来,然后找到公司,公司说我这个打人是个人行为,不想负责,我应该怎么处理?是和伤者把事情处理完了再找公司,还是应该叫公司承担责任然后再追究我个人责任,如果说按照责任划分,我因该占多少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