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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宏礼律师简介孙宏礼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现为北京市永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高级律师,兼任中国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第八届北京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孙宏礼律师于1987年参加工作,先后在监狱任管教工作、公安机关工作近15年。孙宏礼律师于2001年任专职执业律师。孙宏礼律师有着丰富的公安机关工作经验,特别是刑事案件,在工作期间曾主办或协办近百起各类刑事案件。从事律师工作后,曾先后承办刑事辩护案件数十起,由于有着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所以刑事辩护效果显著,当事人满意。孙宏礼律师自任专职执业律师以来,先后办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两百余起,为个人、企事业单位等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曾主办数起知识产权案件,且全部胜诉,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孙宏礼律师有着深厚的经济及财务管理经验,其于1996年考试通过了国家人事部组织的工业经济师资格考试,现具有工业经济师资格(中级),其后在担任各类企业法律顾问期间曾参与了许多重大决策。同时,孙宏礼律师凭借自己不懈的努力,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曾代理承办多项刑事及国内民商事案件的诉讼和非诉业务,并担任多家企业、国有公司及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其擅长处理刑事及知识产权案件。孙宏礼律师自从事专职律师职业以来,非常注重理论的探讨和研究,其《论刑事辩护的技巧及证据的应用》、《论律师的风险与防范》、《简论律师权利的保障》等论文及案例点评等文章发表在《中国律师》、《中国司法》、《黑龙江律师》等国家级或省市级杂志上,或获得优秀论文等奖项。孙宏礼律师以其优质、高效、规范、诚信的执业风格赢得了当事人及合作各方的好评。联系方式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68号自然美大厦1404室联系人:孙宏礼电话:1591095331413704565396邮编:100075传真:010--51319710电子信箱:jssunhongli@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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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偿命的说法正确吗?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5-11-05 11:34)    点击:780

杀人偿命的说法正确吗?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比照直接故意从轻量刑。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还规定了正当防卫和无限防卫权。正当防卫致人死亡的,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我们认为“杀人偿命,一命抵一命”的说法存在问题,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加以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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