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军、李学军律师、山东李学军、泰安李学军,执行律师并风险代理;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3-06-21 21:21) 点击:65 |
李学军、李学军律师、山东李学军、泰安李学军,执行律师并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律师专注于风险代理,打赢官司后付费: 对于民事商事、经济合同、不动产、知识产权等法律允许的均可实行风险代理。 一、风险代理分为部分风险代理和全风险代理;部分风险代理:前期支付一定基本律师费用后,再根据结果按比例支付律师费,此比例低于上述全风险代理。全部风险代理: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律师协商确定,一般根据案件结果按比例收费,一般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 二、风险代理与传统的代理制度相比,主要有以下区别:1、风险代理的对象多是疑难复杂,特别是执行难度比较大的案件;2、代理结果与律师报酬及投资回收密切联系,即律师不仅要承担收不到代理费的风险,还要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这促使办案律师不得不加强责任心。 3、是约定的收费比例比较高。4、是委托人对承办律师的信任度高,律师对案件实体权益的处分权限比较大。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