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什么时候请律师介入最好?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02 03:34) 点击:352 |
目前的城市房屋拆迁大致分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房屋拆迁的决定阶段,是由申请和许可构成,立项许可、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方案和资金到位缺一不可。实践中很常见的是地方政府部门违规操作或者偷换概念,例如以某个意见代替相关许可文件,允许开发商“先上车后买票”,这不仅是对行政权力的亵渎,也对广大被拆迁人权益造成严重损害。 第二阶段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协商阶段。这个阶段主要就是协商安置拆迁补偿事宜,这是拆迁双方互相试探和摸底的阶段,被拆迁人如果有坚强的法律盾牌,自然胸有成竹不会心生胆怯,加上对拆迁方违法点的精准打击,是最容易获取合理补偿而顺利完成拆迁大业的。 第三个阶段是房屋拆迁的裁决阶段。自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原来的裁决程序已经被补偿决定程序所取代,然而这两个程序在性质上是一样的,对方一发补偿决定书就意味着强制拆迁的来临,如果这个时候被拆迁人还是无动于衷,那就大错特错,而是应当抓紧时间提起复议或者诉讼程序阻止强拆到来。许多当事人不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会不收裁决书,不理拆迁人。殊不知这种的消极做法于事无补。如果在这个阶段仍然无为而治,就是在等待别人在拆你的房子。四是房屋拆迁的实施阶段,即强制拆迁阶段。到了此时,对于被拆迁户来说,已经是比较被动的时候了。但是,因为征收方在征收程序上往往存在违规操作,所以被拆迁人还是有机会扭转局面的。 综上所述,不管在哪个阶段,都可以请律师介入维权,但是维权的效果和难度是不一样的,作为一名专业从事征地拆迁案件的律师,我真心希望广大的被拆迁人如果面对不合理补偿或者非法逼迁的,一定要早早请律师介入,启动相关的法律程序,不要等到强拆发生之后或者发生了流血冲突事件再来找律师。一般来说,在拆迁补偿的协商阶段请律师介入是最好的时机,越容易达成合理补偿而顺利搬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