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9月1日起,在原有的院本部大厅、执行庭和四个派出法庭立案点的基础上,再增设三个派出法庭立案点,形成各办公地点均设有立案接待大厅或立案接待室的工作格局,各立案点负责办理各自管片内的案件的立案手续。现将各立案点的立案范围及民事案件的管片范围、工作时间和地址公告如下: 一、各立案点立案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 1、院立案大厅负责办理办理朝外街道、六里屯街道、呼家楼街道、团结湖街道的普通民事案件,本院管辖范围内所有的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宅基地纠纷、医疗纠纷、公示催告、1000万元以上大标的额民事案件,公示催告,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行政案件,刑事申诉案件,行政申请再审案件,刑事自诉案件。 2、七个派出法庭立案点分别办理各派出法庭管片内的民事案件。各立案点管片范围如下:(1)南磨房法庭立案接待室 :劲松街道、双井街道、潘家园街道、建外街道、南磨房地区;(2)酒仙桥法庭立案接待室:望京街道、左家庄街道、麦子店街道、将台地区、酒仙桥街道、东湖街道; (3)奥运村法庭立案接待室 :大屯地区、奥运村地区、来广营地区、小关街道; (4)双桥法庭立案接待室:管庄地区、三间房地区、常营地区、八里庄街道、高碑店地区; (5)温榆河法庭立案接待室:首都机场、孙河地区、崔各庄地区、东坝地区、金盏地区、东风街道、平房地区; (6)王四营法庭立案接待室:王四营地区、豆各庄地区、黑庄户地区、十八里店地区、小红门地区、垡头街道; (7)亚运村法庭立案接待室:安贞街道、和平街街道、香河园街道、太阳宫地区、亚运村街道、三里屯街道; 3、执行庭立案接待室办理申请执行案件。 二、各立案点工作时间 (一)各派出法庭立案接待室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每周一至周四全天。 (二)院本部立案大厅、执行庭立案接待室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每周一到周四全天,周五上午半天。 三、各立案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立案点名称 立案点的地址及电话 院本部 立案大厅: 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朝阳法院办公大楼一层 电话:85998195 执行庭 立案接待室: 朝阳区六里屯西里7号楼执行庭大院内 电话:85998956 南磨房法庭 立案接待室: 朝阳区华威北里甲14号 电话:85998844 酒仙桥法庭 立案接待室: 朝阳区原将台派出所东侧、现将台乡政府西南侧 电话:85998760 奥运村法庭 立案接待室: 八达岭高速和科荟路交会处科荟桥东北角 电话:85998736 双桥法庭 立案接待室: 朝阳区三间房管庄医院胡同北50米 电话:85998789 温榆河法庭 立案接待室: 金盏乡楼梓庄村原乡政府办公楼 电话:85998553 王四营法庭 立案接待室: 王四营乡王四营村甲3号 电话:85998543 亚运村法庭 立案接待室: 安华西里一区23号楼 电话 :8599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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