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格言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3-09-12 04:34) 点击:539 |
1、存疑不能认定,疑点利益归于被告。 2 、任何人无义务控告自己。 3 、紧急时无法律.法律不强人所难。 4 、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 5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英】边沁 6、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 7 、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 8 、无犯意则无犯人.单凭行为不能判定某人有罪,除非他还有犯罪的意图。 9、任何人在被证明有罪前,皆应被视为无辜。 10 、一件事不能判两次罪 。 11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受罚。在事实发生之后制定的法律不能将该事实中所涉及的行为确定为犯罪,既无法律,何来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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