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代理债务案件律师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8-04-17 10:55) 点击:76 |
深圳代理债务案件律师 法律咨询专线:蔡律师,135,3003,0076(本人工作繁忙,请电话咨询,如遇电话时常占线,请发信息告知,本人会及时回复,推销勿扰!谢谢!) 联系单位: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值班律师:蔡律师,135,3003,0076 服务理念:专业真诚 尽职尽责 尽心尽力 网站:http://www.cailvshi.com/ 律师楼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A座10楼,地铁站台为2号蛇口线岗厦北B出口,公交站台为岗厦北地铁站 办理债务案件首先要解决的是案件的管辖地和当事人身份问题,尤其是被告的主体资格问题。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的现象在现在还很难根本改变,债权人在借款的过程中,有时候不问对方的身份情况(有的是出于疏忽,有的出于情面等),比如说户籍地、身份证(暂住证)号码等等情况,有的债权人甚至连借款人准确的姓名(或名称)都说不出来,这样会造成以后索要债务的进程会相当困难。因为根据我国大陆的法律和法院实际的做法,借款纠纷往往是由债务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有的人虽然居住在杭州,但是户籍地在湖南、安徽等等其他省份,如果没有事先约定借款纠纷管辖的法院,那以后一旦债务人不归还债务,而债权人又没有债务人在杭州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据,就可能要到外地法院去起诉,造成案件的诉讼成本提高,诉讼和执行工作进行起来非常困难。 债务案件的证据问题。债务纠纷的当事人因为某种原因,有的债权人在借款给别人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让对方出具借条等债务凭证。律师这个时候要引导当事人用适当的方式取得证据。打官司说白了就是打证据,铁证如山,有了证据,法律的适用在债务纠纷中往往争议不大(借债还钱,天经地义),而对借款的实际情况(如是否借款、借款数额、借款原因)等往往争议较大。律师要提醒当事人在取得证据前,在可能的范围内不要把关系搞的太僵,防止对方因为警觉带来本来可以弥补的证据无法弥补的不利情况。 债务纠纷还要考虑到当事人之间关系问题。债务纠纷(特别是借款)的当事人之间往往是朋友,亲戚,生意伙伴,同事等,相关之间存在或多或少的联系。 在借款的时候债务人承诺还款的期限、利息等等十分爽快,但是真的遇到问题,到了还款的时候就没有借款的时候那么爽快了,矛盾也就产生了。朋友做不了了,亲戚反目成仇了,生意也断绝了,几乎成了路人、仇人。最后,债权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就不得不和债务人对簿公堂。律师要成功代理这类案件、彻底化解矛盾,还要做细致的分析梳理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争取作到兼顾感情和法律,彻底解决纠纷。总之,债务纠纷中要处理好和解、调解以及判决的关系。 关于债务纠纷中的执行问题。有的债务人借款是因为自己经济困难,确实没有钱;有的是因为债权人太多,能拖延就拖延;有的是有钱但是就是想方设法不还,能赖就赖。针对有钱的人或者债权人很多的人,要先下手为强,尽快搞清楚债务人的身份和财产情况,迅速提起诉讼,如果可能也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把债务人的帐户、不动产(或动产)保全起来,这样以后等法院判决下来,执行问题就不大了。同样,如果诉讼中双方互谅互让,各自退一步,也有利于债权人尽快拿到属于自己的钱,顺利实现诉讼目的。 债权的约定内容和实际原因差异的问题。债权人和债务人债务的发生有的是因为合法的原因,如资金周转,生活急需等。有的债务从形式上看合法,但是实际上不一定合法。有的是因为借款,有的是因为非法集资,有的甚至是为了维持男女关系的筹码,甚至有的是因为在对方胁迫或者敲诈的情况下违背自己意愿写下的借款凭证。另外,还有的是在内容部分把本金和利息加到一起等等,内容五花八门。律师要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诉讼策略,争取合法、合理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债务追讨的法律途径和非法律途径问题。有的人为了提高追讨借款的速度、效率,请讨债公司等非法中介机构追讨债务,有的聘请强悍的朋友追讨,还有的甚至动用其他性质的组织追讨欠款,这些追讨方式都有很大的法律风险在里面。这些人往往采取恐吓、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方式追讨欠款,如果处理不当,会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绑架等犯罪,甚至会导致命案的发生(这样的情况每年都有发生)。这样的情况一旦发生,债权人的债权不但得不到保障,而且可能会惹上官司,甚至触犯刑法,受到刑罚的制裁。所以,理性、合法是讨债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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