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区离婚律师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4-07-26 09:30) 点击:225 |
深圳福田区离婚律师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核准颁发离婚证; 2、有下列情形之一也可解除婚姻关系 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经核准或判决撤销婚姻的; 3、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 4、配偶一方死亡的,婚姻关系自然终止,但这不是离婚。 5、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涉外婚姻离婚程序、军人离婚程序 2、军人离婚手续 三、离婚案件庭审审理程序、离婚诉讼庭审程序、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流程、法院离婚程序 2、离婚案件诉讼代理人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3、离婚案件起诉与受理 当事人撤诉或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但是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可不 原告在特定情形下也可再次起诉: ①在6个月之后起诉; 4、离婚案件调解 对于离婚案件,法院应当先行调解。 5、离婚案件一审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6、离婚案件二审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7、离婚案件再审 对离婚案件,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不可申请再审,财产分割是例外:已经分割的可申请再审,尚未分割的可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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