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专业民事案件律师 联系电话:13530030076 蔡伟律师 民事案件指发生在法律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争议,当事人无法协商解决,而诉诸司法机关,请求由司法机关受理并就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进行廓清和界定的案件,主要指有关财产权益方面的案件如合同纠纷,物权纠纷等以及侵权行为而发生的纠纷,比如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害(如果伤害严重,则变成刑事案件了),也包括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案件。 民事案件依法由各级人民法院(主要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庭受理,并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对民事案件,法院可根据需要和可能,派出法庭巡回就地审判。对简单的(即事实清楚、情节简单、争议不大)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法院或其派出法庭请求解决争议;可以用简便的方式传唤当事人、证人;可以由一个审判员独自审判。由于民事案件大量属于一般矛盾性质,审理中应贯彻着重调解的精神。 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相比有本质的不同: (1)性质不同。民事案件主要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性质的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而刑事案件则是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适用刑事诉讼法程序。(2)适用的实体法不同。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实体法是民法、婚姻法、经济法等。而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是刑法。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凡在中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民事诉讼就是民事官司,是指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益矛盾或者经济利益冲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经人民法院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特殊案件的活动,以及这些诉讼活动中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总和。通俗地讲就是你的人身和经济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通过打民事官司,达到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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