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债务案件律师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9-07-11 10:07) 点击:204 |
深圳债务案件律师 法律咨询专线:蔡律师,135,3003,0076(本人工作繁忙,请电话咨询,如遇电话时常占线,请发信息告知,本人会及时回复,推销勿扰!谢谢!) 联系单位: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值班律师:蔡律师,135,3003,0076 服务理念:专业真诚 尽职尽责 尽心尽力 网站:http://www.cailvshi.com/ 律师楼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A座10楼,地铁站台为2号蛇口线岗厦北B出口,公交站台为岗厦北地铁站 债务案件的证据问题。债务纠纷的当事人因为某种原因,有的债权人在借款给别人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让对方出具借条等债务凭证。律师这个时候要引导当事人用适当的方式取得证据。打官司说白了就是打证据,铁证如山,有了证据,法律的适用在债务纠纷中往往争议不大(借债还钱,天经地义),而对借款的实际情况(如是否借款、借款数额、借款原因)等往往争议较大。律师要提醒当事人在取得证据前,在可能的范围内不要把关系搞的太僵,防止对方因为警觉带来本来可以弥补的证据无法弥补的不利情况。 债务纠纷还要考虑到当事人之间关系问题。债务纠纷(特别是借款)的当事人之间往往是朋友,亲戚,生意伙伴,同事等,相关之间存在或多或少的联系。 在借款的时候债务人承诺还款的期限、利息等等十分爽快,但是真的遇到问题,到了还款的时候就没有借款的时候那么爽快了,矛盾也就产生了。朋友做不了了,亲戚反目成仇了,生意也断绝了,几乎成了路人、仇人。最后,债权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就不得不和债务人对簿公堂。律师要成功代理这类案件、彻底化解矛盾,还要做细致的分析梳理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争取作到兼顾感情和法律,彻底解决纠纷。总之,债务纠纷中要处理好和解、调解以及判决的关系。 关于债务纠纷中的执行问题。有的债务人借款是因为自己经济困难,确实没有钱;有的是因为债权人太多,能拖延就拖延;有的是有钱但是就是想方设法不还,能赖就赖。针对有钱的人或者债权人很多的人,要先下手为强,尽快搞清楚债务人的身份和财产情况,迅速提起诉讼,如果可能也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把债务人的帐户、不动产(或动产)保全起来,这样以后等法院判决下来,执行问题就不大了。同样,如果诉讼中双方互谅互让,各自退一步,也有利于债权人尽快拿到属于自己的钱,顺利实现诉讼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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