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案件律师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9-06-20 06:49) 点击:130 |
深圳经济案件律师 法律咨询专线:蔡律师,135,3003,0076(本人工作繁忙,请电话咨询,如遇电话时常占线,请发信息告知,本人会及时回复,推销勿扰!谢谢!) 联系单位: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值班律师:蔡律师,135,3003,0076 服务理念:专业真诚 尽职尽责 尽心尽力 网站:http://www.cailvshi.com/ 律师楼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A座10楼,地铁站台为2号蛇口线岗厦北B出口,公交站台为岗厦北地铁站 经济案件是以前相对民事案件做的划分,相对应的法律是经济法类,现在一般统归于民事案件的这个大类别 关于诉讼请求:应围绕想干什么、主张什么权利、确认其法律关系是否成立。 关于证据:要收集、审查、判断、运用,并确认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二、作为被告: 1、要充分利用诸如“管辖权异议申请”等法律赋予的权利; 特别是支付令,无论如何必须提出“异议”, 质证时,尽可能的说不确认; 三、诉讼中,应紧扣诉讼请求,寻找本案的争议焦点有几个; 第一个焦点是什么,代理人认为是什么,依据什么; 第二个焦点是什么,代理人认为是什么,依据什么; ………… 综上所述,代理人观点要充分表述。 诉讼时,对案卷的分析,从程序、实体、法律适用等三个方面入手。 债权分为:合同之债;侵权损害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 证据收集准备工作 进行诉讼活动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而事实不是强调客观真实,强调的是法律上的真实,必须要有证据来证明的事实。所以,证据在诉讼中的作用是决定性的,在任何一个案件中,不能用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无论你的辩论多么华丽,都是徒劳的。当我们开始准备诉讼时,首先就要进行初步的证据的收集工作,具体来讲要做好这样几个工作: (一)收集证明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从诉讼法的角度来讲,就是要证明诉讼标的真实,当事人之间确实存在某种法律关系,这样才能进行诉讼活动。合同纠纷,必须要有证明双方合同关系存在的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债务纠纷,必须有证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侵权纠纷,必须有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离婚案件,必须有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法律文件,如结婚证,结婚证遗失要有民政部门的证明文件。这样的一些证据是保证诉讼活动的前提。 (二)收集对方当事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以及财产等方面情况的证据搞清对方当事人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以及财产情况,对整个诉讼活动的进行有重要意义。首先,搞清对方当事人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是确定案件管辖的前提,只有这样才能确定在哪个人民法院起诉。而且,知道对方当事人的真实地址,便于法院送达传票等司法文件,一般来讲,这方面的证据要原告提供,法院工作人员很难认真调查这些问题。其次,搞清对方当事人的真实地址以及财产情况,特别能够便于对对方当事人采取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措施,胜诉后能够方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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