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莞市人身损害残疾赔偿金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7-08-02 13:59) 点击:107 |
2017年东莞市人身损害残疾赔偿金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公布自2016年5月30日0时至2017年5月29日24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请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按照本通知公布的的数据计算: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684.3元;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613.3元;被扶养人生活费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512.2元;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414.8元。被扶养人生活费 5、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2866元;误工费、护理费、丧葬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赴外地治疗随同陪护人员)人/天:100元 7、住宿费 人/天: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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