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胡小蓉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成功减轻辩护,开设赌场罪,判九个月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7-08-01 14:37)    点击:149

一、案件介绍

       2013718日,饶祖江、林正忠(均已被判刑)以合伙搭股的形式,在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梅园村的山上开设赌场,吸引、组织他人以三十二张牌九的形式进行赌博活动,并按10%的比例从中抽头渔利。被告人李某为赌场坐角,杨小军、谢洪剑、应兴文、杨杰伦、饶宗良(均已被判刑)为赌场做理手、看场、望风、搬运、纠集赌博人员等,张国远、梅小凤(均已被判刑)为赌场开车接送参赌人员,并均从赌场领取非法报酬。经查,该赌场当日抽取头薪约10000元。

二、辩护经过

       胡小蓉律师接受委托后,会见了被告人李某,并去查阅了案件材料,做了阅卷笔录。理清李某在赌场分工,李某参与时间,李某在赌场中的工资及分红情况。并提出了以下辩护意见:

1、    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2、    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

3、    李某系初犯,可从轻处罚

4、    李某悔罪态度良好,具有良好的悔罪表现

三、最后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李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李某的家属及李某本人对判决结果很满意,没有提起上诉。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胡小蓉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公司法务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胡小蓉律师,胡小蓉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胡小蓉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29270427,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胡小蓉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东莞律师 | 东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胡小蓉律师主页,您是第1517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