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与B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20-09-14 14:36)    点击:98

我所胡玉华律师承办的买卖合同纠纷中为A公司的承办律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A已经履行了合同的全部义务,B公司还有部分价款没有支付。B公司认为是A公司未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交付合同项下的标的物,导致B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所以将A公司诉至法院。A公司得知后,将B公司反诉至法院。实际涉案货物已经到达南京,在A公司没有收货条的情况下B公司也并不承认,律师根据B公司工作人员与A公司工作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现场照片、运费支付凭证等证据,虽为间接证据,但提供的证据相互之间具有关联性,最后法院接纳了胡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了A公司履行了交付义务,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并支付A公司近90万元的货款,驳回B公司对A公司诉讼请求40余万元。B公司因不满一审判决,又上诉至某某中级人民法院。B公司在二审过程中更换律师,并且有两名律师代理。二审过程中经过唇枪舌剑的辩论,二审作出了驳回B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并且A公司进行了强制执行,款项已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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