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劲松律师89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曾任该校经济法系讲师,有较高理论造诣;从事律师工作十七年,系本市资深律师,办案数百起,胜诉率高,尤以实践经验丰富、办案技巧高超过人,擅长于办理经济、刑事案件。
曾担任武汉老三届、轻汽总厂、勤建物资、湖北昌利实业、浙江华泰建筑、武汉警官学院等单位法律顾问,参与过数千万无项目的谈判论证工作。
办理过长江水利委员会集资案,3506房地产租赁案、荆门市政府海口办事处房地产开发案、“老三届”牌商标案、长城工程处工程款案、展望超市借款案等重大经济案件;在刑事案件中曾办理自治街爆炸案,法轮出版物案,十多次进行无罪辩护(辩护词最长有二十余页),有六件判无罪或撤回起诉(其中有一千余万元的诈骗案),其余也仅判缓刑或短期刑罚,《法制日报》、《楚天都市报》曾予以报道部分案件;行政诉讼中曾赢过省卫生厅、武昌区公安分局、江岸区政府及工商局。
中南政院同学、校友广泛分布在本省市及中南、华东地区公检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