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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平
李艳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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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1101200710323823
  • 资格证号:1110119981032861
  • 地区:北京-西城区
  • 手机:13261996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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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外责任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2-07-23 09:57)     点击:60

公司对外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应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范围是其所有的全部财产;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将面临破产。公司的财产包括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所认缴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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