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资料
李艳平
李艳平律师

加载中...
  • 执业证号:11101200710323823
  • 资格证号:1110119981032861
  • 地区:北京-西城区
  • 手机:13261996547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李艳平律师的网站
分类
网站文章
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访客
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2-07-23 09:37)     点击:88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认定为工伤。但是,这并不是说职工发生的所有道路交通事故,都算工伤,要认定为工伤的,应满足以下条件:(1)职工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2)职工在上下班的必经路线上;(3)事故的主要责任不在职工本人;(4)事故属于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5)职工本人负伤、致残或死亡。可见,对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条件较为严格,必须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
发表评论
李艳平: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李艳平律师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