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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平
李艳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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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1101200710323823
  • 资格证号:1110119981032861
  • 地区: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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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养人的范围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2-07-23 09:14)     点击:74

送养人的范围


  收养法对送养人的范围,即对哪些人或组织可以作为送养人,予以明确的规定。可以作为送养人的公民或组织有:
  1?孤儿的监护人。孤儿的监护人可以是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等近亲属,也可以是经批准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其担任监护人须是基于其自愿承担监护责任,并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或者是孤儿父母单位、孤儿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等社会组织。
  2?社会福利机构。对于民政部门设立的或其他社会组织与民政部门共同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弃婴和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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