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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平
李艳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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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国家政权罪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2-07-16 11:30)     点击:175
颠覆国家政权罪 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认定和处理本罪,应注意以下问题:  1?构成本罪的关键是行为人须有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其中的国家政权既包括中央政权,也包括地方各级政权,具体含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颠覆的形式既可能是武力的方式,如发动政变,武装暴动,也可以是非暴力的,如进行和平演变等。  2?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3?本罪的主体为自然人一般主体,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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