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叛乱、暴乱罪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2-07-16 11:30) 点击:93 |
武装叛乱、暴乱罪 武装叛乱、暴乱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以武装的形式反叛国家或者与国家和政府进行武装对抗,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应注意: 1?构成本罪的核心要件是行为人具有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暴乱的行为。所谓武装叛乱、暴乱,是指利用各种枪、炮甚至坦克、军舰等武器,直接对抗国家和政府或者进行武装骚乱的行为,如攻占政府机关、军事重地、广播电视机构,捣毁交通工具、设施等。组织武装叛乱、暴乱,是指行为人采用利诱、收买、劝说、强迫等手段,纠集他人进行武装叛乱、暴乱;策划武装叛乱、暴乱,是指为武装叛乱、暴乱出谋划策、拟定计划等;实施武装叛乱、暴乱,是指直接进行武装叛乱、暴乱。 2?本罪为自然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者均可构成本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