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定原则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2-07-16 11:17) 点击:113 |
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也叫罪刑法定主义,简而言之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是现代刑法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包括两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犯罪法定化,即对犯罪的概念、犯罪的种类、构成犯罪的一般要件以及各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等,都必须由刑法明文加以规定;二是刑罚法定化,即用以惩罚犯罪的刑罚方法的种类、各个刑种的适用规则、各种具体犯罪可以适用的刑种和刑度、如何裁量刑罚、哪些情节能够对量刑产生何种影响等也须由刑法明文规定。 此外,罪刑法定原则还有四个派生原则:排斥习惯法、排斥绝对不定期刑、禁止有罪类推、禁止重法溯及既往。 根据这一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