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资料
李艳平
李艳平律师

加载中...
  • 执业证号:11101200710323823
  • 资格证号:1110119981032861
  • 地区:北京-西城区
  • 手机:13261996547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李艳平律师的网站
分类
网站文章
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访客
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医疗事故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2-07-16 10:26)     点击:124

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医疗护理规范、常规,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该法律界定较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界定,最大的区别有三:一是将医疗机构列为医疗事故的主体,使其承担责任在逻辑上顺理成章;二是将医疗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中的“直接”去掉,扩大医疗事故的范围;三是将损害后果程度降低,从原须达到“功能障碍”转变为有明显人身损害,基本涵盖了原“医疗差错”的范围。医患关系是合同关系,造成医疗事故当然意味着违约。同时它又是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受害人是否可选择主张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呢?我们认为不能。医疗事故在性质上应认定为侵权......
发表评论
李艳平: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李艳平律师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