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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平
李艳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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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1101200710323823
  • 资格证号:1110119981032861
  • 地区: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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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的调整对象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2-07-16 10:09)     点击:132

婚姻法的调整对象


  婚姻法的调整对象可概括为婚姻家庭关系,它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婚姻关系因结婚而成立,又因一方死亡或离婚而终止。所以,关于结婚的条件和程序、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关于离婚的处理原则、程序、条件以及离婚后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生活困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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