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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平
李艳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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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2-07-16 09:56)     点击:109

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与发明都属于技术方案,但实用新型仅包括产品,不包括方法。因此,方法发明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尽管我国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但并非所有的产品都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作为实用新型的产品,必须是具有一定的形状、构造的产品。“适于实用”是指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即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二者的结合的改进,具有一定实用功能,而不是仅为了美观的效果。“适于实用”不同于授予实用新型专利的实质性条件中的“实用性”。后者是指作为实用新型的整个产品能够制造或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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