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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平
李艳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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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1101200710323823
  • 资格证号:1110119981032861
  • 地区:北京-西城区
  • 手机:13261996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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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的种类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2-07-16 09:51)     点击:82
作品的种类   关于著作权的保护客体,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进行了列举式的规定,《实施条例》第2条进行了概括式规定。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3条列举的作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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